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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相片xuxisarah

房屋过户和交割时间差几天,有问题吗?

近期居住房地产买卖火爆,有不少人是先卖后买,先要从签约买了自己房子的买家手中拿到房款,付给自己已签约购买的房子的卖家,然后等卖家搬走,才能从自己已卖掉的房子里搬家过去。这会造成前手买家付房款(并拿到过户产权)和实际收房(交割)之间会有几天的“时间差”。从操作流程上看,这似乎是合理甚至是必须的。

其实,这样做会造成一些法律问题和风险。一个前辈写的书里面讲到了问题之一:若带租约出售,“时间差”里的租金归谁——卖家还是买家?

想知道答案的,可以自己读以下这篇短文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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